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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5
第一次看港版电视《雪山飞狐》 - [个人日记]
最近在家喜欢上看电视连续剧了,唉,不得不承认岁月不饶人,不怎么喜欢运动了。《雪上飞狐》看的是黄日华主演胡一刀角色的香港版,主题曲原来是张学友唱的,而我的旧宿友一直喜欢唱那一句“生命何时开始……”,一直不知出处。
说着的,蛮喜欢这种人造的古典气氛了,尤其是背景音乐,哀怨或者深情,总是那么及时地催人感动。当胡斐说出“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用意来气走苗若兰时,一时间觉得好笑,胡大侠居然也装痴情了,后来转念一想,此句实乃佳句。好一个此恨不关风和月!又岂是凡俗之辈所能了解。
不知道出于对若兰还是其扮演者的喜欢,总觉得此女子实在刚柔并济,实乃女子的典范了。吐气如兰,我见犹怜哪。喜欢看她穿银白色的素服,显得那么朴素大方。突然发觉自己也喜欢贤惠的女子。
至于里面的幺一一姑娘,样貌平平,口无遮拦,整天吱吱喳喳的,后来发觉她还是挺风趣幽默,自我感觉良好(实乃保护自己的聪明之处),蛮善解人意,并且撮合自己的心上人胡斐和若兰相好,也确实不易。现实中,更多看到的是姐妹之间可能为了某一男子而争风吃醋甚至出尽手段的。
我欣赏的还有苗人凤,此人谨慎木讷,不解风情,刻苦练功,但是自从结识胡一刀后,也喜欢上了喝酒,妻子抛夫弃女,跟人私奔,他却自责不解风情,并孤单一人养育女儿,甚至给若兰自由选择权——当然若兰跟爹爹的,此乃父亲的深沉之爱的典范。他能够和不羁的胡一刀做莫逆之交,可见也是谨慎之外见坦荡的性子。孤胆英雄,不容易啊。本来是了无牵挂的自在汉,无奈还是为情所动,做了模范父亲。紧接着看的《居家男人》现代剧也讲到父女关系,父亲也是那么紧张女儿的,结果导致不堪重负,提出不再当苦着脸的爸爸。男人的保护欲和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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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4
男人、女人和231个误会 (书摘) - [个性阅读]
第16节 花花公子嫁不得?
没有哪个女人喜欢穿别人脱下的衣服。她们在挑选男人方面可没这么讲究。
弗朗索斯·萨冈
当女人想找伴侣时,忠诚、体贴和可靠对女人来说非常重要。一年年做的调查都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她们就宁可不去沾惹那些被女人团团包围、吸引了众多女人心的男人吗?不,研究者最近这么说。他们大多用动物世界中的例子来说明原因。例如雌鹌鹑最好马上与在交尾时注视到的其他雄鹌鹑交往。雌雪鸡的偏爱也差不多:雄雪鸡聚集在特定的地方——就像男人聚集在单身酒吧——雌鸡就在它们之间急急忙忙地跑来跑去,要和它们交尾。少数雄雪鸡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它们中最成功的可以使80%的雌雪鸡对自己感兴趣。
肯德基路易斯威尔大学的生物学家李·杜盖金甚至把雌性加皮鱼(一种观赏鱼)和她的符合自然的偏爱剥离开来。一般雌加皮鱼追求明亮的橘黄色的雄鱼。如果让它们选择,是和玻璃圆柱体中的一条闪亮的橘黄色雄鱼待在一起还是与被其他雌鱼追逐着的暗黄色雄鱼在一个鱼缸里游,那么雌鱼会选择“被包围的雄鱼”。其他研究者的实验也证明了类似的结果。
为什么花花公子这么受女人欢迎?进化论对此有一些解释。毕竟大多是由雌鱼来传宗接代的,但是即使在雄鱼传宗接代的时候,雌鱼也宁可把自己的卵放进已经有卵的巢里。雌鱼利用了预选,选择那些已经被其他雌鱼认可了的雄鱼。不过,研究者又承认,鸟和鱼的智力并不是特别高,也许这只是单纯的模仿。
聪明、有自己的想法、有个性的人到底会不会受其他人的选择的影响?杜盖金和心理学家米夏埃尔·昆宁汉一起进行研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他们邀请166个妇女参加实验,向她们介绍了杜撰出来的同龄妇女的报告,声称报告是和一个叫克里斯的人进行了20分钟采访后得出的。结果令人惊讶:杜撰出来的为克里斯而倾倒的女采访员越多,被试验的妇女就对和这个男人的会面越感兴趣。库宁汉认为:“被试验妇女其实就是认为,他肯定拥有一些吸引其他妇女的东西。”
对同样多的男人做了同样的试验——克里斯现在是个女人了。他们也被同龄人影响了——但是没有女人的被影响程度大。当请他(她)们把他(她)们和克里斯结婚的兴趣用图表来表示时,男女之间的区别却更明显。其他男人对杜撰的克里斯的强烈注意力只不过令个别男性的兴趣增加了0.5%。而妇女则觉得其他女人在追克里斯这个男人,因此兴趣会提高两到三倍。总而言之,男人越受女人喜欢,他在女人那儿就越有戏。不过还没有其他研究证明这一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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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了花城会展中心的南国书展。我最近几年很少进书了,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书架空间的问题,况且待读的书也不少。去这么大型的书展,目的当然是为了找一些无法在购书中心买到的书。例如梁东说的那本《爱情:超完美的基因骗局——潜藏在浪漫爱情背后的残酷真相》,还有在网络上无货和书市找不到的《身体笔记》——作者是三年前认识的一位舞蹈精灵,因此有纪念价值。还有就是投资外汇的书籍。这本来是一次目的性是很强的寻书行动。
无奈,最后想找的书还是找不到,然后新发现挺有趣的一些书,例如《男人、女人和231个误会》(德)卡琳·赫尔策(Karin Hertzer),(德)克里斯蒂娜·沃尔夫鲁姆(Christine Wolfrum)著,《体态语言大全》(赛弥·莫尔肖)。这两本书都没有一时买下来,打算仔细上网看看后再决定。至于书中的内容,以后慢慢分享。后来买了《基督山恩仇记》,可以继续看外国版的武侠小说啦,哈哈,可能是和最近看了电视《雪上飞狐》有关,加上时间自由支配,看带点情节的小说应该不错。不读无聊之书,何以遣此余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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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2
爱情:超完美的基因骗局——潜藏在浪漫爱情背后的残酷真相 (转载) - [个性阅读]
按语:不好意思,扰乱了对爱情还抱有神圣憧憬的清梦。也许,转载这帖是为了让更多失恋或者单身的朋友能够释怀一点吧。我的博客,毕竟也是撞上了光棍节的一天开业的嘛。 在大学最后的一年,基本都是从学校自然科学图书馆借关于人类学的书籍,看来,对待貌似人类专有的感情问题,还是需要带着科学理性甚至有点冷酷的态度去看待的,否则,我进的就是社会科学图书馆而不是自然科学图书馆了。比较认真地看过的有《性·演化·达尔文》(又名《道德的动物》)、《精子战争》、《第三种猩猩》、《人这种动物》、《裸猿》,后来又看到图书馆进了一些新的关于游戏规则和基因的秘密的书籍,可惜由于毕业前要归还,后面看的就没有多少印象了,学海无涯,共勉。这本书也吸引了我,只是不知道天亮后去南国书香节能否找到呢。
转载:
去年,台湾出了本书,标题很惊人——《爱情:超完美的基因骗局——潜藏在浪漫爱情背后的残酷真相》。原来,爱情是一个基因为了繁殖另一个基因而设计出来的完美骗局。为了让人们达成任务,当我们陷入爱情时,脑中会产生令人欲仙欲死的快乐和幸福感,直教人生死相许。等任务完成,两个人才大梦初醒,彼此吐嘈,都说当初瞎了眼。
用科学来解释爱情,就像让一个理科头脑缜密认真地分析文学艺术,一样相当乏味,也给秉持理想主义的人来了当头一棒。
假如上帝创造了基因,人类就是受基因摆布的傀儡,一切喜怒哀乐全都逃不过它的掌控。这样的科学迷信,不知道的可以继续自己骗自己;知道了,便明了世间事物没有新奇,一切神奇反应均出自基因,惟一的好影响就是在失恋时可以安慰自己:科学说了,失恋的痛苦只有3个月。当然,快乐更短暂,只有两周。
都怪科学把爱情解释得如此有理无趣。然而,人类毕竟是万物灵长,要想打破基因设定的爱情程序,先来看穿这个基因骗局。
所谓忠贞永不存在
所谓的忠贞,在科学里是不存在的。因为雄性的本能就是要广泛播种,四处繁衍;而雌性的本能则是不断接触不同雄性,挑选优良基因。7年之内,爱情将变质,因为双方契合的身体在7年之内必将改变。“永恒”、“总是”,是人类的字眼,是法律的规定,是道德的外衣。朝三暮四和永恒不变比起来,前者比后者更永恒。
所谓美丽只是性欲
所有审美津津乐道的黄金比例,所有不同社会时期欣赏的美丽原则,其实都是性欲在驱动。欣赏活泼和开朗,只因这样的异性更容易接近,交配成功;乳房硕大,因此乳汁丰厚;臀部宽大,所以骨盆大,有利于生育出大头颅高智商的后代;腰围纤细,因此衬托出与臀部的比例;其他所有,包括灿烂的笑容、光滑的皮肤、光泽的头发、敏捷的身姿,均可做同样解释。男人也一样。鼻子大的男性最性感,因为暗示其阳具大;宽肩、窄臀、长腿,都代表了很现实的生殖目的。可叹人类进化了这么些年,审美观和山顶洞人毛茸茸的眼光没什么区别。
进攻或者后退不是游戏
总有人苛责女人总是夸耀她的退却,却忘记了其实男人的进攻正是她招惹来的。招惹雄性的进攻,是雌性的本能,因为卵子就是静止不动的,前来进攻的是精子。坐而挑选,是雌性的职责,她应该多招惹不同的雄性,才有选择的余地。因此,女性夸耀众多男子的追求,其实只不过是炫耀自己的雌性身份得到认同而已,并不见得是虚荣。
对雌性来说,可悲的是选择权的体现,就只在于说不。不能永不接受,只是在于挑选。因此女性的矜持、假正经,不见得全是装样子。很多时候,是为了给更优秀的下一个对象保留余地。
男人夸耀风流,女人夸耀坚贞
男人和女人一样永不忠贞。但在社会上,男人习惯于夸耀自己的风流,搞定很多女人是他的本事,是他的魅力;而女人夸耀自己的矜持、清纯、坚定、不容易得手。所谓“男人总想做女人的第一个,而女人则想做男人的最后一个”,说得相当清楚。
其实,男人夸耀风流,不过是在展示自己强大的生殖能力,像活生生的广告一样,炫耀自己的阳物。所有雄性在与雌性交配时,为了只使自己的精子存留下来,都要千方百计阻挠其他雄性的精子,或者阻挠其他雄性与之交配。女性夸耀忠贞,事实上是在向男人做保证,使他放弃警惕。
谁比谁不知检点,谁比谁楚楚可怜。
叫床和假高潮是一种道德
索菲亚·罗兰,著名的意大利电影女王,曾说:“女人顶多假装性高潮,男人却一直在撒谎。”假装性高潮,据说所有的女人都尝试过。男人因有硬性指标,这一点比较难以伪装。叫床同样如此,很多女人像A片女优一样敬业,做作而夸张,令人难以容忍。
但是话又说回来,叫床确实很管用,就像歌剧高潮处的鼓掌,很能给歌剧演员助兴。男人在漫长的床上运动过程中,确实需要一点鼓励和掌声。
研究说,女人性高潮时更容易受孕。因此,假装性高潮,是女人的本能:为了避免受孕,避免男子的追究和继续努力。更多时候,是女人的良心和怜悯,是体恤和温情。男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真是辛苦了,我最好是领情。
求爱,人和狼一模一样
在酒吧里,盯上一个男人,女人通常会:起身上厕所——借以展示自己的身姿;摊开手放在桌子上——表明自己没有攻击性;大笑仰头或者侧脸——暴露出最脆弱的喉咙,再度证明自己的放松警惕和诚意;做出孩子气的举止,说傻话——使对方更加信赖自己。
在森林中,一头母狼看中一头公狼,通常会:飞速奔跑从它身前经过,跳跃或者捕猎;暴露出自己的喉咙或者肚皮;做出幼狼的动作,流露天真可爱状。
一个男人看中一个女人。他会:吹牛,把自己说得精明能干或者大方慷慨,痴情绝对或者浪漫无比;会展示自己的财富或者事业;会赠送礼物,表明诚意。
一头公狼会:捕猎,展示技巧和力量,(公孔雀会开屏);会展示自己的领地和在群狼中的地位;会将捕获到的食物拖到母狼面前。
那些看起来高明的调情技巧,不可或缺的恋爱步骤,狼也完全谙熟。人类又有什么可值得自豪的?
强暴,有时是征服
作为女权主义者,我对加诸女性身上的暴力深恶痛绝。看《不可撤消》那著名的十分钟强暴片断,我的冲动就是砸烂电视机,或者用石头敲碎那个男人的头。只因男人有那么一根东西,而女人只是一个洞,就可以为所欲为。一想到这里,就愤怒而绝望。
可是科学解释说:大部分动物性交,都会伴有暴力动作,撕,咬,扯或者啃;在恐惧中,女性分泌出更多激素,更加兴奋;在反抗和抵御中扭动,使男人的征服欲望更加暴增,更加狂热;很多强暴之后,女性真的愿意继续和男性交往。
这是生物的解释。
所以,女人,说不要一定要坚决,不要让男人觉得是调情;在呼叫的时候要喊救命,不要让男人觉得是在叫床;实在不行,不要反抗,以免增加他的暴力欲望;可以假意温存,事后许多男人会继续联络,以为可以交往,因此可以借机告发。
当然,也不必要把平常性事中的挣扎和矜持太当回事。大家肉麻一下,也蛮有趣。
人的心是无底洞
为什么人的心填不满也掏不空,伤心之后很快就可以风起云涌。人的心是一个无底洞。
少年时曾经很是痛苦,觉得自己太滥情。为什么古典主义那种爱一个人就一生一世,痛苦就痛苦一生的事情不会在我身上发生?总是转眼就又投身到另一段爱情中,一样毫无保留。
科学说,人的情绪型是固定不变的。天生悲观,天生乐观,生下来就已被基因注定。即便那些大喜大悲的人,也不必操心,会有自己的情绪轨迹。所有的伤痛一年就可以平复,即便遭受重大挫折和打击,也是如此。因为人自身在努力寻求平衡。一个10年前开朗活泼的人,10年后也是如此。
所以,不要担心受伤或者痛苦吧!因为我们是可以恢复的。相信人的韧性和粗糙吧!我们不是可以心碎就死或者一夜白头的动物。肺结核和心绞痛这样浪漫的病,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自杀更需要勇气,要克服动物的求生本能。
能快乐就快乐吧!因为快乐更加短暂。能享受生命就享受吧!因为死会死很久。胜利不争自来,而人类的悲剧从来都不在舞台上,而在现实的生活中。
来电不来电,握手就知道
云南那边的少数民族,男女初见,如果要示爱,会偷偷抠对方的手心。心动了就回抠,大家心知肚明。听着很浪漫,其实暗合科学依据。
科学说,人最敏感,分布着最多神经末梢的部位是手和嘴唇。当我们和对方握手的时候,手会先于我们的大脑,迅速收集生物反映,并且优先排列。
我们喜爱温暖的嘴唇、宽厚的大手、丰满的嘴唇、柔软的小手,我们为对方笑时的唇齿着迷。这些都是身体讯息在提前告知我们的心灵:对方是合适的交配对象。
早恋万岁
在我们的周围都有这样的父母:在女儿小时候督促她多吃东西好好学习,千万不能早恋;青春期任由她肥胖没人追求,觉得很听话;进入社会不会推销自己,于是乏人问津;转眼到了30催她赶紧把自己嫁掉,势如救火。
其实恋爱应该早。早,可以早早觉察自己对于异性的魅力所在,形成习惯和天性,可以培养与异性交往的良好心态和方式;可以犯错后悔,可以重新再来,可以磨练技巧,提高境界。我们总是在学习中成长,学习承受伤害,学习自我修复,学习强大,学习宽恕,学习平静面对一切,有尊严,不失去希望。
挥霍青春,其实是珍惜青春。
在我们生命中止时,最不后悔的事,往往是那些冲动盲目的错误。
这些错的悔的,这些付出巨大代价的,却是一生中最珍贵的部分;是这些错误,超越了平庸和正确,就像原本要按照规定捏成的陶罐子被扭曲变形所以分外醒目一样;这些错,是我们真正的样子,是我们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标志,彰现了我们真正的生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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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1
woodhot's Castle in the air - [个人日记]
“Castle in the air”,直译是“城堡在天空里”,意译大概就是“空中楼阁”或者是“海市蜃楼”。同样,也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歌的歌名,而且是初中二年级就一直深爱至今,轻松的如向上飞翔般略带几分缥缈的调子里面透出的平静和均衡,兼且吟游诗人Don Mclean原唱,至于里面的歌词,以我当时还是初二的英文水平,相信我囫囵吞枣地误读了许多,乃至它成为我一向朦胧的憧憬,妙的是,一直以来我都是靠收音机的一段残缺的录音来寻找这首歌,甚至若干年来不曾知道歌名和歌手的资料,只是觉得和《Vincent(星夜)》那首歌曲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的博客名称就是“woodhot’s Castle in the air”,意思说得明白,我弄博客就是要建立自己的空中楼阁,以后也就是我的另一个家了。当然这个取名不大吉利,“空中楼阁”可能随时如“海市蜃楼”在沙漠中悄然消逝,或如《金阁寺》一样被一把大火给烧掉。选择bolgbus,大概不会出现那样的情景吧,我看好这个博客网站的生命力,还有,简洁的风格,平易近人。
做博客,要出于真诚,我知道我只是沧海一粟,但对于我自己,却是整个宇宙。我还是喜欢用列表的方式来说一下自己弄博客的动机和支点:
1、每个人都有表达或者表演的欲望,博客需要用真诚去对待,又不仅仅是真诚,希望能够在文饰之余不失真实的个性。何况现在的博客是可以做到色彩缤纷,各式媒体并行不悖。
2、本人的文字表达能力日渐衰竭,杂草日高,为了找到活水,并去掉文字之赘,唯有通过不断练笔,并供各人指东骂西,捣乱作乐。以前也有日记的习惯,最近几年却几乎懒得动笔,何况,我往往在记日记之前就把心里话跟朋友说了,所以到写日记的时候,反而觉得索然无味,甚少动笔。倒不如让朋友们有空就过来串串门的,倒也可能留点丹心照汗青什么的。
3、现代社会,疏离难免存在,朋友之间也很少互相串门的。即使同在一城,也远在天涯般,好一段时间都不曾相见。而交流是不能阻挡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也。何况,我以后也会经常串门去别人的博客之家,总不能老是三餐在外——变成老外吧;而自己却不曾尽过地主之宜(谊)吧。当然,对于现在仍然“无家可归”的可怜虫,此处也可留你数宿的,还可能会遇到天涯沦落人吧。
也许还有更多的理由,总觉得自己现在做博客的动机比过去更为单纯,也该是时候了。如果不嫌弃这陋室,就过来小聚片刻吧,也只能酸酸一句:“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说明:背景音乐听任君便,会不断更新的。据现在所知,我把背景音乐的常设机关设置在访问统计的上面,存档的下面(鉴于保持页面简洁,暂时取消,音乐在线收听具体见“乐在其中”栏目——12月4日)。于是在此文链接这首歌“Castle in the air”的音频,在线收听或者下载均可,用鼠标右键或者左键点击一下属性,就可以找到此歌的地址供下载(不保证永久有效)。至于统计访问,我曾在这个城堡的装修期间现场观望160次之多,所以统计是不应该去被人妒忌的,这小子,文章还未几篇就弄了那么多的访问统计出来。唉,也足以暴露我完美主义的苦心了。还有,今天居然是光棍节!!我也是今天才知晓的,11月11日正式开通自己的博客,也是冲着这个日子好玩而来的,没记起是光棍节。单身节上弄博客,是否属于一个安慰呢?可能是我都同情这个1111的日子没人挑,才挑来开张大吉吧。
Castle in the air










